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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財政經濟學院2013年公開招聘方案
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地處湖南省長沙市風景秀麗的湘江之濱、岳麓山下,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辦、湖南省教育廳主管的,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體、辦學特色鮮明的省屬財經本科院校。為了適應學院改革和發(fā)展的需要,建設一支富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造能力的高水平、高素質的師資隊伍。
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文件精神,為適應學校的建設與發(fā)展,結合我校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48人,F(xiàn)將具體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jiān)督下,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院人事處,由學院人事處具體組織協(xié)調招聘事宜,院紀委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招聘工作全過程按照省人社廳規(guī)定程序和要求進行。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堅持學科需要、專業(yè)對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考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原則。
三、公開招聘基本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二)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使命感,敬業(yè)勤奮;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條件(教師崗位需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六)應聘教師崗位者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大學本科;
四、招聘崗位、職數(shù)及要求(見附件二)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財政經濟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8日至3月20日17:00時止(休息日除外)
2、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
現(xiàn)場報名: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中心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報名時請攜帶《報名表》、自薦材料、代表作1-2篇、學歷學位證證明材料(含第一學歷證明材料)、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有執(zhí)業(yè)資格證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的人員,請帶執(zhí)業(yè)資格證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參加應聘的,請攜帶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加蓋學校公章的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直接到湖南財政經濟學院人事處報名。
網上報名:請將上述材料電子版發(fā)到郵箱512071315@QQ.com。須在參加考試前攜帶相應原件到湖南財政經濟學院人事處進行核查。
每位應聘者只能報名應聘一個崗位,多報視為無效。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以電話方式通知參加考試,不符合資格條件審查的不予通知。
(四)考試方式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對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專任教師崗位要求為博士和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條件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應聘教師崗位:采取面試、試教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面試試教各占總成績的50%)。
面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主要考查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分析能力及職業(yè)態(tài)度等。
試教:根據面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試教主要對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應變能力、課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質進行綜合考核評價。
應聘其它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各崗位筆試內容附后。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查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分析能力及職業(yè)態(tài)度等。
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有體檢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財政經濟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6個月(新聘博士、副教授考察期三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內享受正式在編職工同等待遇。
郵政編碼:410205 聯(lián)系人:黃卓
聯(lián)系電話:0731-88811066
聯(lián)系地址:長沙市楓林二路139號湖南財政經濟學院人事處
湖南財政經濟學院
2013年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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